我是弗拉基米尔,诺克萨斯最古老的秘术法师之一,鲜血魔法的掌控者。
我的故事始于很久以前,久到连我自己都快记不清那些细节了。
但有些记忆,却像鲜血一样,永远流淌在我的生命里。
什么意思呢?就是我死了可以无限复活,听起来是不是感觉很牛批,很bug。
额……但是呢?有副作用就是我这个人记性不是太好,每一场复活我都会失忆,哎呀!
我是谁,我在哪?这里是哪里?你愁啥?呀!
我是不是刚刚出生出来,以此往复,好了不搞笑了有点水时长了。
我是谁,我要说啥来着,哦哦哦,自我介绍?说到哪里了,想起来了……
我至今记得那个改变命运的夜晚。
十四岁生日宴会上,父亲用镶嵌黑曜石的匕首割开奴隶的喉咙,让鲜血流进银杯。
月光透过宴会厅的琉璃窗,在猩红的液面上折射出妖异的纹路。
"
喝下去,我的儿子,"
他的声音像是从深渊传来,"
这是诺克萨斯贵族的第一课——你要学会品尝权力的味道。
"
杯沿触到嘴唇的瞬间,我闻到了铁锈般的腥甜。
奴隶垂死的眼睛正对着我,瞳孔里映出我苍白的脸。
当温热的血液滑过喉咙,某种沉睡的东西在我骨髓深处苏醒了。
十七岁那年,我在家族地窖发现了一本用皮肤装订的典籍。
书页间夹着枯萎的黑玫瑰,墨迹是用干涸血液书写的古老咒文。
当我念出第一段祷词时,烛火突然变成幽蓝色,墙上的影子扭曲成带刺的藤蔓,缠绕住我的手腕。
"
终于找到你了,小弗拉基米尔。
"
阴影中浮现的女人穿着缀满玫瑰的黑色长袍,她的指尖划过我的脖颈,留下灼痛的印记,"
我是乐芙兰,黑色玫瑰的荆棘之刺。
你血管里流淌着古恕瑞玛血巫师的遗产,是时候让它开花了。
"
啥?“我不会遇到了神经病吧!”
一脸懵逼……
他们把我带到地底祭坛。
十三具尸体围成圆圈,每具心口都插着黑玫瑰。
乐芙兰用匕首割开我的掌心,让血滴在中央的石棺上。